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唐凌云等6人投诉反映在你公司承包的英德市沙口镇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A2车间升级改造电仪安装工程做工,在2023年7月进场,实际工程完工时间是2024年6月,至今班组有6人的工资尾款未结算支付。我局受理后,通过对唐凌云等4人调查笔录、你公司盖章欠薪资料等证据显示,你公司在施工期间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用工台账、未按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务班组工人工资。你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等规定。
2024年7月23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告知立案查处。但你公司逾期未派员配合询问调查及举证欠薪不实的情况回复。2024年8月23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你公司改正欠薪行为,但你公司逾期未在期限改正指令书期限内改正欠薪行为。2024年9月2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2024年9月10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你公司履行支付工人工资的法律责任。但你公司逾期未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执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用工现场张贴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英人社监字〔2024〕第52-5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特此公告。
附件:英人社监字〔2024〕第52-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