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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10-24 15:1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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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8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不深入”问题

  1.关于“没有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专人做好提交党组会的议题收集,会前结合讨论议题安排好“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除个别紧急事项碰头会外,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2.关于“学习没有结合实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司法行政工作事项67项,共制定贯彻落实文件14份。如:印发了《英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英德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英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及“红黄牌”警告工作制度》等。

  二、关于“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

  1.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会议已全部召开,其中2023年9月1日召开了司法协调小组会议,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二是2023年12月1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各迎评单位召开迎接2023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核工作会议,统筹谋划各项迎评工作。三是举办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全市执法部门、各镇(街)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关于“统筹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统筹协调解决镇(街)执法力量薄弱、设备紧缺问题,2023年9月19日向市政府请示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费,市政府批准52万元经费用于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9月5日,印发《英德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4个镇(街)共有行政执法编218名,实有102名,2023年本级或上级财政投入本地区执法工作经费237万元,共有88台执法记录仪,18辆执法车。二是针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愿执法”的突出问题,2023年7月,市委依法治市办邀请市政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组成授课团队,就文书制作、执法边界、赋权执法业务等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培训人员达170多人次。三是坚持“谁下派,谁指导”的原则,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督促镇(街)及赋权市直单位就下放事权开展专项培训。目前,镇(街)、赋权市直单位均组织开展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合计215场(次),参训人数3836人。

  三、关于“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1.关于“公证力量紧缺,公证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财政资金提高我市公证员待遇,吸引通过国家法律从业资格考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入公证行业。二是市公证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2023年10月至今共组织学习公证办证风险4次、民法典6次、公证警示案例2次,选派参加省公证协会举办的线上学习1人、线下业务培训班1人。三是市公证处严格按照广东省公证协会2021年9月18日发布的《公证书制作规范(SF/T0038-2021)》(修订)的要求,已于2021年9月29日起按照要求编辑公证书编号,于2022年9月1日起对公证书正文标注页码,并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

  2.关于“指导镇(街)人民调解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英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英德市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通知》(英司〔2021〕49号)文件要求,优化人民调解卷宗审核流程,每季度通报审核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整改。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审核人民调解卷宗1100件,符合文件要求予以“以案定补”的共计1035件,不规范或终结的总计65件,发放“以案定补”资金16.57万元,未发现违规、虚假调解案件情形。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对审核发现不规范的65件案件卷宗,向有关基层司法所指出调解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其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10日,在市文化艺术中心206会议室举办了业务培训班,针对法律法规、调解文书格式规范化制作、专业知识、调解技能等方面进行授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

  3.关于“对英德市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月22日,市司法局已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英德市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和调解员管理工作办法》,理清“交调室”日常工作监管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规范工作室管理,将“交调室”工作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中,确保人员管理到位。

  四、关于“涉嫌违规占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文件精神,严守资金使用范围。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司法局召集各股室认真学习关于上级资金使用的各项文件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范围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财务收支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司法局计财装备股继续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审核各业务股室的资金使用申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再有此类情况发生。

  五、关于“‘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3月,司法局召开党组会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审核发放事宜,业务股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党组会明确的细则,认真审核把关及核算2023年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案件补贴。2023年12月,司法局结合执行情况起草了《英德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清远市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的实施意见》,并于2024年1月印发。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1年以来,司法局已修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办公设备和用品的采购,严格对照政府采购目录,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截至目前,未发生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情况。

  2.关于“存在‘白条’抵库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白条”抵库情况。经核实,巡察反馈“白条”抵库现象实为局公务车在开展公务工作时,使用高速公路ETC自动缴费通道未领取发票所致。二是局计财股已加强和办公室沟通,由办公室统一规范司机使用ETC行为,每月由使用ETC的司机统一打印发票及相关明细表交至计财股,再由计财股统一入账。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9年-2021年对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核实,涉及款项已退回;二是针对此类现象,司法局将认真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加强报销单据的监管,杜绝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4.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原始凭证,核实登记缺失内容。司法局计财股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重新检查近年对项目支出会计凭证,并逐一梳理缺失内容,做好台账登记。二是结合支出项目,应补尽补。根据工程项目对应支出性质及内容,对缺乏相关验收结算附件及签章等问题,及时安排对口股室跟进收集。三是规范报销流程,严把项目资料审核关。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司法局认真研讨,召集各相关股室召开会议,严格审核项目流程,严守项目验收及资料关,确保支付手续完善。

  七、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英德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局党组会议议题呈批制度,充分做好会前意见征求酝酿工作,避免出现未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2023年法律援助补贴发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等均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发放。二是办公室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由局纪检部门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仍有偏差”问题

  1.关于“干部政策法规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以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人事议题详实记录,并将班子成员逐个表态过程充分体现在会议记录中。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3年局党组会议落实回避制度2次。如:研究讨论司法局非市管公务员职级晋升拟推荐人选时,党组成员中涉及的人员都进行了回避。

  2.关于“选人用人行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让干部轮岗交流更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3年,对7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科学、合理地开展司法局市管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023年调整了大站司法所所长。三是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人岗相适、科学调配、合理安排的原则,最大限度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2023年至今,局机关中层干部调整了3名同志。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偏宽松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二是指定专人每年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出现错报、漏填等问题。2023年收到主动提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科级干部5人,已按要求上报组织部,其他在编在职人员报告8人,由人事股进行备案。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英组字〔2019〕35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相关政审审批手续出国(境),将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安排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提醒干部回国后及时上交证件、填写《出国(境)回执单》,形成工作闭环,做到不逾期,不遗漏。2023年至今,司法局因私出国(境)共有5人,审批手续完善,回国后均按要求上交证件并填写回执单。

  九、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对干部日常监督执纪管理不严、失之于宽松软,监督覆盖面窄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纪检监察室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制度,狠抓机关作风建设。2023年10月至今,未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二是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风险环节、紧盯重点对象人群、把握谈话内容,坚持“逢提必谈”“逢进必谈”“重点时机节点”必谈,确保廉政谈话全覆盖。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27人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342人次。三是局纪检监察室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基层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及时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抓早抓小,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2031;邮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金子山大道档案馆410室。



中共英德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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