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概述
英德市审计局在实施某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镇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出租存在应收未收租金的现象。经查该镇政府将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租给镇干部职工使用,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应收未收租金合计9.69万元。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规范闲置住房和周转房管理的通知》(英公资〔2021〕16号)“二、闲置住房或者周转房由相关管理单位根据租金标准直接收取租金......3、部分单位的周转房已按‘以息代租’模式安排租住的租住人按原模式继续执行,新安排租住的租住人由各权属单位按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后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三、案例意义
政府在出租资产或提供服务时,应收未收的租金未能及时收回,会导致财政收入流失,影响政府的财政健康和公共服务提供能力。通过加强租金回收管理,可以促进政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国有资产租金及时收缴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