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英德市英城林志发水产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881MA5158H20K
经营者:林志发
经营地址:英德市英城仙水以西、规划云岭路以东广英花园市场综合楼首层032 。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水产档涉嫌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一案,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已作出处罚决定。2024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经营场所送达英市监罚〔2024〕4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你未开档经营,店内无人。经电话联系经营者林志发,林志发接听电话后表示其本人在外地,不确定何时回来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委托他人前来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后我局多次致电经营者林志发,均未接听电话。2024年10月16日我局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EMS运单号:1380118556520)至你确认的送达地址,但你拒收,已退回邮件。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英市监罚〔2024〕4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英德市英城和平北路城北市场三楼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英市监罚〔2024〕4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电话:0763-2232351)。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