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普法办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父母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