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由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4年度报告。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4年度报告,也可以提交纸质年度报告的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的年报工作,相关经营主体在年报报送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到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80010) 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2222100)
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2228176) 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2232351)
大站市场监督管理所(2311583) 浛洸市场监督管理所(2851221)
望埠市场监督管理所(2581137) 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2621108)
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2811121) 英红市场监督管理所(2501945)
西牛市场监督管理所(2877405) 大湾市场监督管理所(2823300)
连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2891090) 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2751293)
特此公告。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