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与损失千万不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1、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3、非法诸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举
报 电 话
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63-12345,0763-12350,0763-2222551(举报非法生产、经营)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销售、经营、运输、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