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国家税务总局英德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现对《关于印发<英德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英农农〔2024〕2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英德市财政局 英德市水利局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英德市林业局
英德市供销合作社 国家税务总局英德市税务局
2025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英农农〔2025〕3号关于废止《关于印发英德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