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英德市委人才办对推动英德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英才集聚,助力打造一批该产业领域标志性平台、成果与人才的要求,经英德市委人才办统筹组织,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推进,现遴选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培训资质的机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能培训项目,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产业安全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以培养英德市内危化企业、一般化工企业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助力英德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英才集聚与产业安全发展为目标,按照自主报名、审核评估、公示等步骤开展遴选。
二、遴选对象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学校)。
三、培训要求
1.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1课时不少于45分钟)。
3.培训时间:2025年9月-12月。
4.培训补助标准:一般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为450元/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650元人。补贴以完成培训课程的人数核算。
5.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本行业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安全文化与事故案例分析;通用安全技术知识、行业安全通用技术知识等。
6.培训对象:纳入“英德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英才集聚项目”(“扬帆计划”)支持范围的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的法人代表、厂长、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骨干等。
7.结合本次短期培训成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能力、满足危化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及企业安全发展需求,筛选参训人员中需提升专业技能与电工、焊工、叉车操作等特种作业资质者,联合具备资质的职校建立专项合作,按方向输送培训并考取法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8.培训地点:英德市区域内,优先采取送教入园区的方式到工业园区或企业集中授课。
四、报名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关培训资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为准)。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和业绩,无违规办学行为、无违法违信记录。
3.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保障培训质量,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求。社会信誉度好,学员满意度高,近一年来没有违规收费、学员投诉以及其他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的有效记录和被处罚记录。
4.民办培训机构需为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合格的学校(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机构(学校)简介(需包含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验、服务案例、办学规模等内容);
(2)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3)机构人员名单及师资(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资质等);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方案及考核标准(方案需细化课程安排、教学方式、课时分配、保障措施等);
(5)英德市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能)(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在报名时间内报送至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403室。联系电话:0763-2668612。
六、遴选办法
1.自主报名:培训机构(学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由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3.现场评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机构(学校)达2家及以上的,由两部门联合组建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定。参选机构(学校)负责人可通过现场演示方式,展示本机构办学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师资实力、教学保障措施等,并接受评审组现场提问;评审组结合现场评估、资料查阅结果,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打分评定。
4.公示:经评审小组审定的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将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评审组及时核查并反馈核查结果。
5.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影响入选资格)的,由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最终入围的培训机构(学校)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七、其他说明
1.各培训机构(学校)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材料不全或未盖章的视为无效报名。
2.培训机构(学校)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纳入行业信用黑名单。
3.参加本次遴选所产生的费用(如材料制作、现场演示、交通等)由各培训机构(学校)自行承担。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5.申报培训机构(学校)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附件:英德市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能).doc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