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达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分包承建的清远市新纪元外国语高中学校项目综合布线施工服务中工程中施工班组工人莫灿忠、刘志强、莫东泉等到我局投诉反映:在该工程项目务工中,工资被拖欠。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案后协调无果,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进行立案处理,并向你单位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英人社监字〔2025〕第37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或邮寄(拒收)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英人社监字〔2025〕第37号)后在规定时限内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英德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司逾期仍拒不配合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6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英德市光明路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附件:英人社监字〔2025〕第37号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清远市达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doc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