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位于英德市范围内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情况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出让金额(元)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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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远港沙口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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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口镇清溪村G240国道以西原北江明珠地块五 |
4796.31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2070000 |
50 |
2 |
清远港沙口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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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口镇清溪村G240国道以西原北江明珠地块六 |
393.91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180000 |
50 |
3 |
清远港沙口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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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口镇清溪村G240国道以西原北江明珠地块七 |
487.33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210000 |
50 |
4 |
清远港沙口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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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口镇清溪村G240国道以西原北江明珠地块八 |
1979.05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860000 |
5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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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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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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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宗地地价款不含契税和地上建筑物拆迁安置及规划市政报建费用。
二、公示时限
该宗用地公示时限为2026年3月3日上午08:00时至2026年3月7日下午17:00时,公示时间5天。
三、说明事项
如对上述拟协议出让宗地有意向者,自公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或者无新的意向者,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3-2283220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