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十五届第八十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随着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和英德市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停用,《办法》作为“平台”的配套政策管理措施,已无继续实施必要。按照市规范性文件清理计划安排,拟废止《办法》。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cfgygg2025@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