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绿美英德生态建设,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震慑力,近日,英德市林业局联合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在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锦潭管理站开展生态环境巡回审判活动,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的模式,把司法庭审搬到生态保护一线,以直观生动的普法形式,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南岭重要生态屏障,素有“南岭绿色明珠”美誉,区内生态系统完整、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富集,是粤北地区核心生态家底,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障人居环境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典型违法案例:擅自闯入保护区缓冲区触碰法律红线
2025年至2026年2月,多名户外爱好者未依法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进入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户外活动。石门台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严格实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分区管理制度,其中缓冲区作为核心区重要生态屏障,严禁未经审批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当事人擅自闯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对保护区脆弱的原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典型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现场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彰显法治威严
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治理成效,我市创新生态普法模式,将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庭设在保护区一线。庭审现场公开审理涉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邀请当地村民、企业代表及群众旁听,让广大群众足不出片区就能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清晰知晓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破坏生态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相较于传统书面普法、课堂模式,现场巡回审判更接地气、更具震慑力,有效打通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切实落实司法便民、普法惠民工作要求。同时,本次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社会监督联动机制,构建起“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社会监督”的生态协同保护格局,凝聚全社会共治共管、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三、规范依法行政:精准裁量守住生态法治底线
案件办理过程中,英德市林业局坚持依法履职、从严执法、规范办案,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有据。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活动定位轨迹等多项证据,形成完整闭合证据链条,精准锁定当事人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及《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粤林规〔2022〕3号)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结队闯入缓冲区、造成一定生态影响的违法情节。
四、暑期安全警示:严守生态红线筑牢安全防线
当前正值暑期户外出行高峰期,进山避暑、溯溪徒步、山野打卡群众增多,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的风险隐患凸显。对此,英德市林业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及游客:自然保护区并非无管控野游区域、网红打卡景点,生态保护红线绝对不可逾越。
根据2026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所有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及个人,均需遵守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管理机构监管。未经审批,严禁开展野路探险、深山穿越、野外露营等活动;因科研、教学、地质勘察等合规需求需进入保护区的,必须提前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依规进入。同时,保护区内山高林密、地形复杂、通讯闭塞,存在迷路、坠崖、野生动物侵袭、山洪突发等安全隐患,野外救援难度极大。
请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群体,摒弃猎奇心理,拒绝违规野游,自觉选择正规安全的出游路线,兼顾生态保护与自身人身安全。
五、长效治理举措:以法治护航绿美英德建设
下一步,英德市林业局将持续深耕绿美英德生态建设工作,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坚守生态保护底线,对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同时,持续深化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处罚+生态修复+警示教育”一体化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现场释法等普法活动,全方位、多维度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敬畏自然、守护生态、遵纪守法的理念,推动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以坚实法治护航英德生态高质量发展。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好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绿美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