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德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英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二、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清远市委以及英德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措施,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行经济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二)承担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执行情况。
(三)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四)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指导和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
(五)根据省、清远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制定我市的执行方案,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六)贯彻执行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本市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八)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承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组织起草国有资产运营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九)拟订我市政府性债务(包括隐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制订开展PPP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数据专网。负责有关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会同各镇(街)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