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弘(云浮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谢倍金与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英劳人仲案字〔2026〕369号),申请人谢倍金要求由你单位支付: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5542.95元;2.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565.1元;3.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8260.4元;4.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6412.75元;5.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元;6.支付护理费4350元;7.支付医疗费4947.91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2日15时00分在英德市光明路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室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英德市光明路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联系人:包金海、王春暖 联系电话:0763-2668675
英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开庭公告(英劳人仲案字〔2026〕3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