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调整地块位于英德市九龙镇镇区 JL01 街坊,位于九龙镇镇区中部。本次调 整地块位于九龙镇团结路(原机械厂),用地业主为刘卫星, 目前地块已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 由于地块出让时间较早,给定的规划条件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城乡 规划管理及项目的实施建设。因此,本次调整是落实城镇发展的需要,满足城乡 规划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化早期给定的规划条件的需要。
2.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九龙镇,清新、英德和阳 山三县(区)交界处,距英德城区和清远城区均为 60 公里。本次调整地块位于 英德市九龙镇团结路(原机械厂),北侧是九龙镇小学。
项目范围:调整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九龙镇镇区 JL01 街坊,街坊 范围面积 100.92 公顷。本次调整地块范围面积 2082.86 m²,约 3.12 亩。

图 1 项目范围示意图
3. 调整方案
3.1 地块一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主要为 JL01-0204 地块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值、绿地率下限控制值及 建筑限高,用地性质、地块面积、容积率不变。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
容积率≤3.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4M。


4. 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不会对九龙镇的整体利益及远期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可 以促进九龙镇的城镇建设,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英德市九龙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方案根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