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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禁渔区禁止捕捞法条宣传
  • 2024-11-20 10: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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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广东省英德市某某镇立案查处一起使用电鱼机捕捞的案件。当事人范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了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捕鱼,对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规定、《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禁渔区是指是全面禁止一切捕捞生产或禁止部分作业方式进行捕捞的水域,为保护某些重要的经济鱼类、虾蟹类或其他水生经济动植物资源,在其产卵繁殖、幼鱼生长期、索饵育肥和越冬洄游季节所划定的禁止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水域。

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禁渔通告,我市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期间,除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西牛镇禁渔区区域为各航运枢纽(蓑衣滩、黄茅峡、架桥石、连江西牛航运枢纽)引航闸口上游1000米起至引航闸口下游 1000米止之间的连江水域(包括引航道、泄洪道)。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6〕17号)第四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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