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英府函〔2021〕11号)、《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第二批)的公告》(英府函〔2023〕133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清府〔2023〕46号)的相关文件要求,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xls
附件2: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et
附件3:清远市收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et
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