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镇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编制《波罗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所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反馈”的法定程序实施决策,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责任单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各部门、各村(社区)如有修正意见请反馈至党政和人大办。后续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决策责任部门征求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报镇政府批准,同时提请相应调整决策目录。
附件:波罗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