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桥头镇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英德市桥头镇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英德市桥头镇村庄规划管理通则》
二、公示时间
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四、规划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编制范围
《英德市桥头镇村庄规划管理通则》编制范围为桥头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村庄规划(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行政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表(公顷)
序号 | 各行政村(社区)名称 | 耕地保有量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 | 板甫村 | 241.42 | 223.30 |
2 | 联群村 | 189.01 | 186.41 |
3 | 潭坑村 | 331.38 | 338.62 |
4 | 博下村 | 229.39 | 227.59 |
5 | 石角村 | 96.99 | 94.37 |
6 | 新益村 | 314.10 | 311.52 |
7 | 桥头社区 | 191.13 | 184.13 |
8 | 红桥村 | 174.40 | 150.21 |
9 | 五石村 | 197.29 | 154.90 |
10 | 仙蕉坑村 | 222.30 | 221.67 |
11 | 亚婆石村 | 84.21 | 83.42 |
合计 | 2271.62 | 2176.15 |
(三)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规范管控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国家、省有关文件明确的允许有限人为活动。
本次编制范围内均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村庄建设边界规模
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含商业、工业、仓储等用地)可以用于公益性用地(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在各自类别内部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允许村集体在村民同意的前提下,依法将废弃闲置的集体公共设施用地按程序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但项目需符合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要求。对空间区位有特殊要求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邻避设施项目等,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在符合耕地保护等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可使用规划预留用地规模予以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建设边界规模情况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村庄建设边界规模表(公顷)
序号 | 各行政村(社区)名称 | 村庄建设边界规模 |
1 | 板甫村 | 111.99 |
2 | 联群村 | 52.72 |
3 | 潭坑村 | 107.86 |
4 | 博下村 | 48.22 |
5 | 石角村 | 43.75 |
6 | 新益村 | 112.16 |
7 | 桥头社区 | 118.04 |
8 | 红桥村 | 69.24 |
9 | 五石村 | 87.55 |
10 | 仙蕉坑村 | 71.02 |
11 | 亚婆石村 | 22.03 |
合计 | 844.58 |
(五)主要图纸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2701309
邮箱:964994941@qq.com
通信地址: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来信请在信封注明:《英德市桥头镇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55
公示地点: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