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镇现将《英德市连江口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JK05-(0114-0118)(海事局周边地块)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英德市连江口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JK05-(0114-0118)(海事局周边地块)局部调整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共30天
3.公示媒介: 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2890300
通信地址:英德市连江口镇皇城路1号。来信请在信封注明:[英德市连江口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JK05-(0114-0118)(海事局周边地块)局部调整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23
公示地点: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调整内容及主要图纸
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调整内容及主要图纸
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范围为原控规的LJK05-(0114-0118)地块所围合区域,地块调整面积为19289.47平方米(约1.93公顷),地块南临国道240、皇城路,北依北江,范围如下图蓝色区域所示。

规划调整范围与所处控规位置图
具体调整内容
为妥善解决海事局相关用地权属问题,完善片区公服配套,促进经济发展,现结合海事局诉求对LJK05-0114、LJK05-0115、LJK05-0116、LJK05-0117、LJK05-0118五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根据实际建设需求、相关用地权属及原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将部分商业用地、公园绿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并根据现状实际建设情况,将部分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业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调整前后地块分别如下:
调整前:
①LJK05-0114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6746.9平方米。
②LJK05-0115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2374.63平方米,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54米;
③LJK05-0116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283.38平方米,容积率0.7≤FAR≤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④LJK05-0117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070102),用地面积6929.55平方米,容积率≤5.73、建筑密度≤60.34%、绿地率≥39%;
⑤LJK05-0118为广场用地(1403),用地面积1954.95平方米。
调整后:
①LJK05-0114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6461.67平方米。
②LJK05-0115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1183.69平方米,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54米;
③LJK05-0116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2230.62平方米,容积率0.7≤FAR≤3.0、建筑密度≤65%、绿地率≥25%、建筑限高≤54米;
④LJK05-0117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070102),用地面积6825.29平方米,容积率≤5.73、建筑密度≤60.34%、绿地率≥39%;
⑤LJK05-0118为广场用地(1403),用地面积2588.2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