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镇接到群众反映,北江河道沙口段部分水域存在渔民在航道范围内放置渔网,并以过往货船损坏其渔网为由向船主索要钱财的现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航道通航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航道内非法设置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一)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凡擅自布设渔网占用航道的,均属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危害与风险
1.严重影响通航安全:在航道内设置渔网会缠绕船舶螺旋桨或舵,导致船舶失控,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
2.威胁自身安全: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的航行波极易对筏艇及人员造成冲击,存在人员落水安全隐患。
3.涉嫌违法犯罪:在航道内非法布设渔网,妨碍通航安全,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1.对违反规定在航道内设置渔具的,农业农村局、属地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对于以放置渔网为手段,故意向过往船只索要钱财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司法机关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刑事处罚。
四、相关要求
已在我镇航道管辖范围内设置渔网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未完全拆除的,我镇将依法依规进行清除,并从严处罚。
五、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在航道范围内非法设置渔网等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63-2551486(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2551363(沙口派出所)
特此通告。
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