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口镇自来水厂启用新取水点及核销旧取水点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和核销方案的批复》(清府函〔2026〕170号)文件精神,沙口镇高桥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已启用,原取水口停止取水,凤田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已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和核销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1.清远市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核销方案.pdf
附件2.清远市乡镇级及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