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镇审查,附件所列申请人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条件,拟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7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在公示期内向连江口自然资源所反映。联系电话:0763-2890300;联系地址: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三楼308办公室。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拟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人员名单.pdf
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