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英德是全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县级市,就业人口多,输出务工人员多。全市有户籍人口120万人,常住人口94万人,有近30万流出人口,流出劳动力近20万人,大部分在珠三角一带务工就业。目前全市只有30家劳务公司,没有形成劳务企业品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9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帮助群众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亟需打造本地家政服务劳务品牌,从量到质的提升,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2月,我市参加全省申报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PK,以总分排名第六(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排名第一)的优秀成绩,成功竞得该示范项目。我市成功申报的示范项目一共有六个,而“打造“好德妈妈”劳务品牌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其中一个重要建设子项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分两年下拨我市资金,每年下拨500万元共1000万元,要求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其中2024年至2025年,共安排100万元(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打造“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专业人才培养、品牌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省确定我市获得该示范项目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打造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制定了《英德市打造“好德妈妈”劳务品牌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于2024年7月15日向英德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英德)六个子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并得到批复同意按程序组织实施,随后相继起草《英德市“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扶持办法》《英德市“好德妈妈”专项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配套文件。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粤府办〔2023〕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说明
打造“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劳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增收富民,助力“百千万工程”。制定实施细则,是促进我市妇女就业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尽快帮助我市形成促进群众就业、拉动居民增收有力的劳务品牌,促进我市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共三大板块,分别由“工作要求”“补贴项目”“其他事项”组成,其中“补贴项目”共9条。
实施细则中的补贴项目资金均从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中列支,旨在打造“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对劳务品牌培育服务机构、促进“好德妈妈”就业及星级家政人员实行专项补贴,充分发挥示范性项目资金的作用。工作要求明晰材料提供责任,强化社保账户运用和资金审核监管。
实施细则明确“好德妈妈”专项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每人(每个机构)每项补贴在文件有效期内申请,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申领。
由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批有关补贴申请,并对有关补贴要求进行解释。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遇上级政策调整时,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或上级多项政策规定的,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