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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英德市“好德妈妈”专项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5-06-10 10: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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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BG20255003  

  关于印发《英德市“好德妈妈”专项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育,健全促进就业机制,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群众高质量充分就业、增收致富,确保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英德市“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扶持办法>的通知》(英人社〔2025〕2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英德市“好德妈妈”专项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英德市“好德妈妈”专项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

  

         一、 工作要求

  (一)明晰材料提供责任。本细则所称“应提交材料”,原则上由补贴对象负责提供;所称“应核验信息”,原则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内部查询、信息共享等方式核验。确因条件限制暂无法核验的材料,可暂要求由补贴对象提供,并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二)强化社保账户运用。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其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补贴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单位银行账户。

  (三)强化资金审核监管。经办机构要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看、部门协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补贴项目

  (一) 就业补贴

  1.“好德妈妈”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获得“好德妈妈”证的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条件:获得“好德妈妈”证之日起从事家政行业并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就业补贴申领表(附件1)、“好德妈妈”就业补贴汇总表(附件2)、“好德妈妈”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核验原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应核验信息:就业登记信息(非灵活就业人员需核验参保信息)、商事登记信息(用人单位需是家政服务机构)。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2.“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家政企业。

  补贴条件:为每位获得“好德妈妈”证且在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购买满一年单项工伤保险。

  补贴标准:每人2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申领表(附件3)、“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4)、“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汇总表(附件5)、社保卡复印件(核验原件)、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劳务合同或服务协议。

  应核验信息:就业登记信息、参保人员类别(参保人员须为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二)培育补贴

  3.“好德妈妈”家政品牌培育站点补贴

  补贴对象:市级“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体验中心、镇街“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站、村居“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点。

  补贴条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市级“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体验中心、服务站、服务点,并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补贴标准:经认定为市级“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体验中心、镇级“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站、村居“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点的(完成推荐培育任务),分别给予5万元/家、2万元/站、1万元/点一次性补助。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家政品牌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申领表(附件6)、“好德妈妈”家政品牌服务机构培育(推荐)花名册(附件7)、单位银行账户确认书、“好德妈妈”证。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4.“好德妈妈”家政人员培育补贴

  补贴对象:“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体验中心、服务站、服务点。

  补贴条件:成功培育并获得“好德妈妈”证家政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家政人员培育补贴申领表(附件8)、“好德妈妈”家政人员培育补贴花名册(附件9)、“好德妈妈”家政人员培育补贴汇总表(附件10)、获得“好德妈妈”证家政人员的社保卡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单位银行账户确认书、“好德妈妈”证。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5.“好德妈妈”获证补贴

  补贴对象:获得“好德妈妈”证学员。

  补贴条件:参加“好德妈妈”家政品牌培育机构培训并获得“好德妈妈”证的家政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获证补贴申领表(附件11)、“好德妈妈”获证补贴汇总表(附件12)、个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核验原件)、“好德妈妈”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三)培训补贴

  6.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市级“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体验中心、镇街“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站、村居“好德妈妈”家政劳务品牌服务点。

  补贴条件:每个培训班次至少包含6个工种,每期总课时不少于36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完成36课时方可申请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次180元。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岗前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13)、“好德妈妈”岗前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14)、培训班学员签到表(附件15)、培训课程、培训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申请程序:已备案培训班次的机构在实施培训后,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补贴申请,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评估验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给予培训机构每班次18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培训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同一类别的岗前培训。

  7.“好德妈妈”技能培训补贴(企业)

  补贴对象:已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培训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政培训机构。

  补贴条件:组织家政人员参加“好德妈妈”技能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上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中查询验证)。

  补贴标准:每人2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家政培训机构技能培训申请表(附件16)、“好德妈妈”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17)、“好德妈妈”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18)、“好德妈妈”培训补贴汇总表(附件19)、培训课程、培训学员名册表(附件20)、培训签到表(附件21)、培训现场照片(视频),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网或省人社厅服务平台下载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单位银行账户确认书。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

  8.“好德妈妈”技能提升星级家政人员补贴

  补贴对象:获得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条件:参加“好德妈妈”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得一至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标准:获得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每人300元,获得四至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每人5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好德妈妈”技能提升星级家政人员补贴申领表(附件22)、“好德妈妈”技能提升星级家政人员补贴申领汇总表(附件2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卡复印件(核验原件)、已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培训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政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培训证明、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荣誉证明。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9.员工制家政企业补贴

  补贴对象:员工制家政企业。

  补贴条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在岗家政服务人员2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好德妈妈”达到1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补贴标准:每年5万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资料:员工制家政企业补贴申领表(附件24)、企业在岗家政服务人员花名册(附件25)、“好德妈妈”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证明、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符合条件人员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银行账户确认书。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随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拨付。

  三、其他事项

  (一)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者享受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等待遇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取消认定,追回相应款项;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退还相应款项,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好德妈妈”专项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每人(每个机构)每项补贴在文件有效期内申请,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申领。

  (三)本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国家和省、清远市出台相关政策,我市遵照执行。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或上级多项政策规定的,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好德妈妈”就业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2“好德妈妈”就业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3“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4“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花名册.docx

       附件5“好德妈妈”单项工伤保险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6“好德妈妈”家政品牌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申领表.docx

       附件7“好德妈妈”家政品牌服务机构培育(推荐)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8“好德妈妈”培育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9“好德妈妈”培育补贴花名册.docx

       附件10“好德妈妈”家政人员培育补贴汇总表 .docx

       附件11“好德妈妈”获证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12“好德妈妈”获证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13“好德妈妈”岗前培训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14“好德妈妈”岗前培训花名册.docx

       附件15“好德妈妈”岗前培训学员签到表 .doc

       附件16家政培训机构技能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17“好德妈妈”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 .docx

       附件18“好德妈妈”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19“好德妈妈”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20“好德妈妈”技能培训学员名册表.docx

       附件21“好德妈妈”技能培训学员签到表.doc

       附件22“好德妈妈”技能提升星级家政人员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23“好德妈妈”技能提升星级家政人员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24员工制家政企业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25员工制家政企业在岗家政服务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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