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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局长朱少武解读《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2020-01-20 17:2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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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局长朱少武解读《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相关规定及要求,特制定《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禁燃区通告》)。现就《禁燃区通告》)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由于我市《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英府〔2015100号)已失效,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根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英府〔2015100号)的基础上,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清府〔201816号),修订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禁燃区的管理。

 二、出台依据

《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英府〔2015100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清府〔201816号)

三、《禁燃区通告》内容

《禁燃区通告》由6个部分及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是讲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及面积;

第二部分是讲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执行要求,自《禁燃区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第三部分主要讲述通告所划定禁燃区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III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类别,并对禁止燃用燃料组合类别进行罗列;

第四部分是对《禁燃区通告》中所称清洁能源进行解释说明;

第五部分主要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要求;

第六部分是《禁燃区通告》的实施有效期。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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