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到《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2】27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下达到我市,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完成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现将文件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公示期间,我市设立投诉电话(0763-2638862/2813365),接受社会各界对该次资金安排的意见。
英德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8日
附件:清远市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方向)分配表.et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配套资金(美丽乡村建设方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