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FG2023001
英府〔2023〕4号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重大疾病
关爱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法》业经十六届第十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是由政府专项基金保底和热心大病关爱公益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设立的用于贫困群众大病关爱救助的专项基金,由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共同管理,在市慈善会下设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接受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单位和其他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在英德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享受统筹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商业保险支付、社会捐赠和医疗救助等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仍然较大的群众开展重大疾病关爱救助工作。为规范基金管理,按照“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以收定支”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来源
(一)市财政保底基金每年500万元。
(二)倡议英德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市财政供给的其他人员每人每年募捐的资金。
(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捐赠的资金。
(四)英德市慈善会可以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
(五)每年的扶贫济困日部分捐款。
(六)其他来源。
第三条 对象和标准
(一)民政救助对象。
凡符合《清远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及“一站式”结算工作实施方案》(清医保发〔2019〕3号)、《关于推进我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医保〔2019〕27号)规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度住院期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必须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保险的二次大病补充报销、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支付、社会捐赠、各类救助等后)仍达到4000元以上(含4000元),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给予50%的救助,每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二)大病医治困难对象(非民政救助对象)。
在英德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造成困难的非民政救助对象,年度住院期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必须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保险的二次大病补充报销、商业保险支付、社会捐赠、各类救助等后)仍达到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给予20%的救助,每年度个人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第四条 申请时效
(一)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关爱救助。
(二)一年多次住院治疗的费用累计为当年度救助,跨年度住院治疗的费用可纳入第二年的费用累计计算。
(三)救助对象原则上病愈出院(病逝)后60天内(亲属)提出申请,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的必须要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申请本年度的重大疾病关爱救助,最迟不得超过次年的3月31日。
第五条 申报材料
申请救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供英德市参加医疗统筹保险证明。
(二)填写《英德市慈善会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申请审批表》和《英德市慈善会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新生儿及未入户、无身份证号码的18周岁以下儿童须提供参加英德市医疗保险的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供住院期间有效医疗发票原件(如发票原件已交社保局或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的,须由收票单位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在医院直接报销的由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在市社保局零星报销的由市社保局医保股出具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第六条 申报审批程序
(一)受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关爱对象由英德市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受理申请,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英德市慈善会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申请审批表》和《英德市慈善会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规定报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解释。
(二)审批。于每月20日之前将符合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救助条件的申请资料上交至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结,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镇(街)提出的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公示。符合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救助的对象须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由镇公共服务办和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查复核和处理。
第七条 救助资金的发放
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救助对象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第八条 管理和监督
(一)本基金为专项基金,在英德市慈善会账户分帐管理。
(二)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结余部分滚存结转下年使用,结余资金存入银行。
(三)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票据的,经调查核实后收回救助金。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建立重大疾病关爱对象救助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次一案,材料齐全,数据真实。
(六)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英德市民政局和英德市慈善会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