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局拟将位于连江口、沙口镇、西牛镇、大站镇、望埠镇、浛洸镇、东华镇、英红镇、英城街道等36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工矿废弃地,共损毁土地面积1392769.75m2,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自2022年7月1日至7月3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英德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名录.doc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